耗材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拟选公示
根据财政部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》(财库【2018】2号),《安徽省卫生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办法》的通知(皖卫药【2015】6号),《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指导意见》(皖卫药【2015】7号)相关文件规定,拟进行濉溪县中医医院医用耗材、中药饮片、颗粒剂、医用氧气招标采购工作。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,成功完成多家单位医用耗材、中药饮片等代理采购工作,经医院考察比选和会议研究,拟选“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”为我院医用耗材、中药饮片、颗粒剂、医用氧气招标采购的代理机构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2日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以书面形式提出。
联系人:濉溪县中医医院设备科
联系电话:0561-6828329
濉溪县中医医院设备科
2019年8月29日